我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很多年,我判给我妈妈,但我妈妈之后出事无力抚养,所以近几年我和爸爸那边的亲人在一起的。这次出了让我很伤心的事,我想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是我本来就不是判给他们的。
我的问题是:1:我需要在办理断绝关系的手续吗?还是说不需要,因为本来不判给他们的。
2:和全家断绝关系有可能吗?
3:假如他们要我赔偿这几年他们给我花的钱,法律角度来说我需要还吗?
4:暂时没有了
我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很多年,我判给我妈妈,但我妈妈之后出事无力抚养,所以近几年我和爸爸那边的亲人在一起的。这次出了让我很伤心的事,我想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是我本来就不是判给他们的。
我的问题是:1:我需要在办理断绝关系的手续吗?还是说不需要,因为本来不判给他们的。
2:和全家断绝关系有可能吗?
3:假如他们要我赔偿这几年他们给我花的钱,法律角度来说我需要还吗?
4:暂时没有了
首先还是想占在人情的角度劝说你一下,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至于你遇到的那件让你伤心的事情你应该试着站在他们的角度上去想,看看你能不能想的明白,如果你能想明白的话应该就没有后面的问题,如果你还是想不明白的话,那你就看看下面的回答吧
1.法院将你判给你妈妈,但是你和你爸爸那边的关系还是存在的,这是基于你们的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就没法切断的,你真的想断绝的话,是可以断绝法律上的血缘关系的,如果你想声明的话可以登报纸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只要这些支出是在你未成年之前,他们都无权要求你赔偿
建议你慎重
1 不需要
2 你也要与你妈妈断关系 还是就与你的父亲的那一边 还有你现在多大?
首先,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其次,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
最后,如果你已经成年了,你可以独立生活。
1、呵呵,很不幸,你的问题的答案是你和你的父亲不能断绝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你和你的父亲的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2、和别的亲人的关系,你不喜欢他们,可以和他们少来往就行。
3、他们不会要你赔偿这几年的花费,法律角度你也不用还。
我还要和你多说两句,你和他们的关系可以冷处理,发生了矛盾,先不要表态,过段时间问题自然会解决,时间可以化解一切矛盾。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不可能和你爸爸或者妈妈断绝什么关系。因为你们之间是血亲关系。再怎么“断”也是父母和子女关系。赔偿问题也不存在,爸爸养你是法律义务。他的家人给你钱属于赠予,除非你自愿还回,也是不可要回。
首先,根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等法律的规定,要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被别人收养并得到亲生父母的同意。此时你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在法律上你的父母就只有养父母了。
其次,法院把你判给你妈妈,那只是让她承担监护责任,并非把你完全判给他,在你们因收养而终止父母关系之前,哪怕没有终止。你永远都是你父母的孩子,不可能属于哪一方的。
再次,你与全家断绝关系的可能性,我看来在你成年后独立生活以前是比较小的。因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除非万不得已,法律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的监护的。
最后,他们要求你赔偿这几年给你花的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个你可以不予理会。只是他们年老没有生活来源而你长大之后,就得要承担抚养责任了,也就是这个时候他们如果向你要求支付抚养费,那就有法律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