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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赡养母亲儿子与儿媳离婚财产全部转移给了儿媳这怎么办?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17:00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2-24 17:44
为了赡养母亲儿子与儿媳离婚财产全部转移给了儿媳这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2-24 19:23
男方的作为属于耍小聪明,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同时,如果双方为了逃避赡养义务,而选择离婚并转移财产。是无法达到目的的,根据规定,双方离婚之前,赡养义务已经发生,那么部分赡养费应该认定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外债,应有双方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如果男方有赡养能力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且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2-24 20:35
因为这些财产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需要由双方平分,不能直接转移到一方手中。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但鉴于一方需要赡养老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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