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的解释 急急急
- 提问者网友:最美的风景
- 2021-06-05 05:00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6-05 06:04
①的
②到...去
③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
④指示代词,这.此
⑤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6-05 06:43
之:【zhī】 解释: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二)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 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三)作动词:往,到......去。例: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
(四)这,此。例: 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桃花源记》)
(五)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例: 何陋之有? (《陋室铭》)
(六)我。例: 君将哀而生之乎?
(八)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九)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同时可说成取独,如: 无丝竹之乱耳(《陋室铭》)
(十)向。例: 然后驱而之善。
(十一)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