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4年4月14日到一家私营公司工作,至今未给上保险和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我以没有上养老保险和签定劳动合同的方式提出辞职,可否得到怎样的补偿?是否包括干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和从2004年至今的保险费?谢谢各位,请帮帮我!
我在工作期间向老板提过很多次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的问题,可是老板说刚来上班的时候没有答应这些条件,我现在从事司机工作,每天送货,我是北京人,现在我的保险都是自己上,每月扣除保险费,工资所剩无几,所以我想辞职,我想请各位朋友帮我出主意,以怎样的理由辞职,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我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五年了,保险和劳动合同都没给上,应该怎样赔偿?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8:22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1-30 19:0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1-30 20:08
广东胡律师: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只要你与这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他就必须给你社会保险;
2、你以单位不与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辞职要求以下,单位不同意你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A、08年元旦后双倍工资的赔偿;
B、2004年4月14日-你离职止的经济补偿,也就是干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你可得5年折算成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补齐你2004年至今的保险费。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只要你与这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他就必须给你社会保险;
2、你以单位不与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辞职要求以下,单位不同意你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A、08年元旦后双倍工资的赔偿;
B、2004年4月14日-你离职止的经济补偿,也就是干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你可得5年折算成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补齐你2004年至今的保险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1-30 21:14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应给于经济补偿金和保险赔偿金!由于不了解个人基本情况,无法判断具体数额!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 2楼网友:煞尾
- 2021-01-30 20:25
1、请参考以下劳动法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企业应该支付你12个月的双倍工资。如单位辞退你,另追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如你手臂摔伤为属于工伤,亦可像企业索赔医疗费
3、单位未为你购买保险,亦可要求补缴。
4、准备好上班的证据,为仲裁做准备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