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职,但入职的时候说好干三个月,现在还不到两个月,负责人不同意我离职~~入职只签一个协议,写着只要甲乙任何一方提出都可以解除协议,也就是说我离职的话并不违反协议。但毕竟之前我是说好的三个月,拿着协议跟人说事儿也觉得伤感情,没必要。。。求支招。。。Ps我的工作并无技术含量,也没有啥可交接的,走了也没啥损失啊
就是一个普通实习,也没有转正什么的
实习想离职,不让我走。。。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17:00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3-10 21:0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03-10 21:39
可以直接走人的,不过企业可以要求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领会有损失。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3-10 22:18
你们这老板真狠心!我们这一个前台,说是怀孕了反应大,要离职;我要她等我招人来,还是等不了,提出辞职一个星期,我让她走了。因为即使留着, 身体状况不好,心也不在了,工作进入不了状态,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另外找在职的来兼着。
我想,这是否对你有借鉴?辞职:合适的理由特别重要。
至于楼上说的投诉之类,从法律上来讲,确实是如此。但是时间有点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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