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请进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30 22:30
- 提问者网友:谁的错
- 2021-04-29 23:39
今天收到一封法院的通知书,说是受理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需要我支付押金50000元,加赔偿6000多,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定于10月11日在某法院开庭审理若逾期将判缺席,我莫名其妙成了被告,无中生有的事情,搞得一头雾水,通知书上确实有法院的盖章,现在我怀疑是被诬告,哪位专业人士能帮忙解答一下该怎么妥善处理这件事情, 谢谢啦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4-30 00:07
哦,那你得去传票上注明的法院拿起诉书,拿到起诉书就知道了谁因为什么事起诉你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4-30 03:46
这个具体情况你要去向法院咨询的。“需要我支付押金50000元,加赔偿6000多”这个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还没有最终判决。合同纠纷的情况很多,不知道你所说的具体是什么情况~至于那个合同如果不是你签的,而你成为被告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你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2楼网友:逃夭
- 2021-04-30 02:20
应该先去应诉,拿到起诉书副本及案件的证据材料,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再说。
- 3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4-30 00:42
现在骗子的骗术越来越高, 最好别去。 是陷阱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