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婚前买房的界定,改成啥样了?麻烦具体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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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6 02:59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10-15 19:43
新婚姻法对婚前买房的界定,改成啥样了?麻烦具体说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10-15 21:08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这一条,写两人名字离婚时各分一半。写一人名字归那一人所有。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费。办房产证的手续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房产局或房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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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10-16 01:07
婚后买房本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新婚姻法规定现在产权证上面是谁的名字财产就属于谁的
- 2楼网友:鱼忧
- 2021-10-16 00:28
当然不属于共有财产。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予。当然具体一些细致的东西,建议参照婚姻法解释三,比对自己的情形,或者将自己的情况详细叙述给律师进行咨询。仅供参考。
- 3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10-15 23:04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
- 4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10-15 22:05
有效,但根据现行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结婚后夫妻共同创造形成的,所以可以不做婚前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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