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到人事局去问,人事局答复说,免费保管两年期间,档案丢来他们是不负责的。
除非,办理个托管手续,一年240元人民币。
是这样吗??
这样不是逼得我们只有交钱办理托管手续了吗?
我只很多朋友说都是免费保管那两年是不负责的,
就是变相收钱嘛,
是这样的啦,哪个地方都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