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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纠纷问题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2 09:44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2-11 21:31
我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掉了,我挂失了,然后第二天有人冒充我叔叔打电话给银行,他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明是我亲戚的情况下,银行把我的信用卡给冻结了,再然后银行给我补办了新的信用卡,而新的信用卡因为前面的卡冻结了而不能激活,我要求解冻,银行说不能解冻,我该怎么办?(补充下我的信用卡不欠银行一分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2-11 22:40
1、办卡的时候没有以你的名义办理信用卡的话,你没有代为偿还的义务。
你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你不是信用卡合同当事人,无需旅行信用卡偿还义务。
参考以下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信用卡欠款应当及时偿还,避免额度过高而引发其他责任。
参考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11 23:25
首先在钱不多的前提下,我建议你把费用缴清,然后联系客服,可要求提供账单以及缴清证明。不用过份担心,就拿信用贷款来说,只要你能够提供证明只是因为年费问题而产生的不良记录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影相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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