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横过城区一路段缺口,那路段一公里内没有人行横道,天桥,地道。被一超速机动车(无后车牌照)撞死。事故后3分钟司机(穿拖鞋)就离开现场了。司机经常违规习惯性违规。事故后没有报警,没有打120。责任划分是同等责任。我外甥才14岁。交警态度恶劣,冷漠。说他们只认“路权”不管“人权”。这样的情况划同等责任合理吗? 复议结果维持原判。
我外甥死的很惨,左侧骨折三根,左臂,左脚骨折,大脑全部水肿,七窍流血。可怜我大姐不但要承受丧子之痛,还要奔走讨个公道。我大姐坚强的令人心痛,人前她从来不哭,无人时才会声声唤着儿子哭的撕心裂肺。开学了孩子们都去上学了,她的孩子却躺在冰冷的太平间。中秋了,别人家都团圆了,她却与儿子阴阳相隔。我那可爱的外甥惨死了,再也不会开口为自己说话了,也再了不会叫“妈妈”了。
跪求广大网友声援帮忙,该如何为一个惨死的孩子,为一个伤心绝望无权无势的母亲讨回一个公道来
首先,法律上责任是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起交通事故中,您外甥横穿马路,机动车则是超速行驶,且没有牌照。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对于民事责任中,您外甥和司机各有过错,应划分为同等责任并无异议,但赔偿方面司机一方应承担更大赔偿。
在刑事责任中,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机肇事后逃逸,无牌驾驶,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所以本案司机应付交通肇事罪。
另外,根据《刑法》1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第五条,如果您外甥是因为司机的逃逸行为致死,构成结果加重犯,属于情节恶劣,应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您的叙述属实,这司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在刑法上至少科以七年徒刑。
我是上次回答你问题的人,你给采纳了。其实我想说,这法律是给有我们这些P民规定的,你不送钱,不找人根本不行。在咱们天朝,这种事发生的多了,没人给你说法,怪就怪自己没钱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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