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介绍
1.对违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以及职代会决议负责。 2.对由於决策失误,领导不力,造成完不成生产和技改计划或经济效益下降负责。 3.对未能达到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负责。 4.对发生厂内重大质量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坏工厂信誉负责。 5.对工厂发生重大的设备、人身、火灾、交通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及重大失、泄密事件负责。 6.对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正派,造成工厂纪律松弛,管理混乱,厂风不正负责。 7.对事前未作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而草率签署技术经济合同或协定,给...[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