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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总额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是应计部分。如何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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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8 13:38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3-08 06:37
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是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里面的数吗?不是应计部分又是什么意思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3-08 07:07
本月计提10000,下月实际发放11000
补计提1000元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 000

本月计提10000,下月实际发放9000
冲销多计提的1000元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 000

如果本月和下月跨年度,原则上差异应在下月做账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08 08:11
《企业所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合理工资薪金支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指企业每纳税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所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劳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终加薪、加班工资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关其支 依据《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税函[2009]3号)规定《华民共企业所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四十二条所称工资薪金总额指企业按照税函[2009]3号文件第条规定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总包括企业负担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经费及养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育保险费等社保险费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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