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南京职工医保在哪里办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18:57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2-26 12:06
南京职工医保在哪里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拜訪者
  • 2021-02-26 13:41
问题一:南京市医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6590787 咨询电话:12333 应该是这个吧...问题二:南京市民办理医保卡地址 南京市民卡服务中心
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河西奥体东大门对面)
玄武区市民卡服务中心
珠江路275号
新街口街道劳动保障所
大石桥19号
玄武门街道劳动保障所
天山路5-2号
梅园新村街道劳动保障所
后宰门街23号
锁金村街道劳动保障所
锁金南路8号
玄武湖街道劳动保障所
板仓街98号
孝陵卫街道劳动保障所
罗汉巷119号
红山街道劳动保障所
营苑南路58号
原白下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苜蓿园大街112号
洪武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白下路260号
五老村街道劳动保障所
五老村21号—1
大光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蓝旗街21幢前平房
瑞金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瑞金北村57幢
月牙湖街道劳动保障所
富丽山庄36幢
光华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联合村18号
朝天宫街道劳动保障所
大香炉34号
秦淮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中华路505号
夫子庙街道劳动保障所
箍桶巷29号
双塘街道劳动保障所
中华路302号
中华门街道劳动保障所
雨花路42号
红花街道劳动保障所
大明路11号
秦虹街道劳动保障所
宏光路118号
建邺区就业管理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嵩山路18号(吉庆家园对面)
莫愁湖街道劳动保障所
露园31号
南苑街道劳动保障所
南湖路58号
兴隆街道劳动保障所
兴隆大街188号
沙洲街道劳动保障所
沙洲街道小青路18号
双闸街道劳动保障所
燕山路219号
江心洲街道劳动保障所
江心洲街道东寿78号
鼓楼区市民卡服务中心
虎踞路49号3楼
中央门街道劳动保障所
东柏果园48号
挹江门街道劳动保障所
萨家湾89号
江东街道劳动保障所
江东北路107号
凤凰街道劳动保障所
嫩江路59号
湖南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建伟大厦15楼
华侨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广州路177号2楼
宁海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云南路44号
原下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虎踞路49号3楼
热河南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热河南路92号
阅江楼街道劳动保障所
北祖师庵45号
建宁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五所村21号
小市街街道劳动保障所
黄家圩326号
宝塔桥街道劳动保障所
幕府南路228号
幕府山街道劳动保障所
中央北路168号-1
栖霞区就业管理中心
和燕路417号
龙潭街道劳动保障所
府前路8号(办事中心)
栖霞街道劳动保障所
红枫街1号
尧化街道劳动保障所
尧佳路95号
仙林街道劳动保障所
仙林杉湖西路8号
马群街道劳动保......余下全文>>问题三:南京市医保在职职工医保政策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5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下同)4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或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职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88%,个人支付12%;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2%,个人支付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4%,个人支付6%。退休(职)人员个人分担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的70%(8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梗工人个人分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
患有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人员因门诊特定项目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助65%;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规定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用人单位、个人各支付三分之一。问题四:南京市医保卡现在在哪里拿 你好!一般都是你在哪里办理的,在哪里领取。如果你不知道在哪里办理的,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去任何一个街道或区的社会保险机构查一下,他们会告诉你应该在哪里领取。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转人工服务,你报身份证号让他们帮你查一下在哪里领取。问题五:南京市无业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可以,上班的单位就可以代交啊。如果个人交的话,要到河北村所在的街道去办理,先去咨询,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礌要提供不同的证件。问题六:南京无业人员怎么办理医保卡 可以,上班的单位就可以代交啊。如果个人交的话,要到河北村所在的街道去办理,先去咨询,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问题七:我想问下外来人员在南京怎么办理医保卡有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可以办到医保。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参保单位到所在辖区的地方税务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表格内容要求完整,如开户银行、账号、参保日期等)、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其他材料根据地税局要求提供。问题八:南京门慢医保怎么办理 南京门慢医保怎么办理:
1、南京对13类24种慢性病的患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补助。慢性病患者可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人申请表》(以下简称《门慢申请表》)。
2、申请准入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持《门慢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1、2型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活动性肺结核可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人标准进行认定。《门慢申请表》需经医务处(科)审核后加盖公章。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需分别进行准人认定。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的人员可在当地三级医疗机构(居住在县城、乡村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县级医院)进行准入认定。
3、慢性病患者将医疗机构认定审核后的《门慢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准入的门诊慢性病人员申请表及上述原件一并反馈用人单位。问题九:2016年江宁区职工医保政策有哪些调整 1月1日起 医保待遇互联互认
按照新政,本月起,南京在全市层面统一医保政策、经办服务、基金筹集,所有参保职工持卡在大市范围内看病买药不再受区域限制。同时,参保人员在该市、区范围内劳动关系转移,医保就诊数据、登记信息等互联互认。
以前市区与五区医保信息不互认,参保人员有很多不便。例如,如果你是江宁区参保人员,在江宁门诊统筹发生费用2000元,个人需先自费1200元的起付线,余下部分才能报销。而如果你到市里继续看门诊,还得再自费1200元,才能报销。按照新政,你就不需要再付这第二笔的1200元钱了。
医保待遇是参保人员最关心的内容,特别是对“五区”的参保人员来说,到市区的很多大医院看诊都不能正常刷卡就医,而市区的参保人员到了“五区”范围,也有同样的就医不便问题。不过以后这些都不是问题了。市社会保险中心医保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全市共计医保定点单位1421家,其中医疗研究769家、零售药店652家。实施医保市级统筹后,所有参保人员都能在这些定点医保单位刷卡就医购药。
全市统一推行门诊统筹首诊、转诊
全市医保将统一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度。参保人员在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医的,应按规定先在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不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急诊、抢救除外)。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及住院政策统一按市本级政策执行。对因登记病种住院的门诊特定项目、门诊艾滋病、门诊精神病及血友病等患者免除住院起付标准。
针对个别区级医保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的情况,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登记人员发生的非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适应症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非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该支付范围,自己承担医药费用。
部分参保人补缴的医保费用减少
根据新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费用。不足缴费年限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补缴,月补足标准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这对于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来说减少了部分需要补缴的费用,因为以前月补足标准为上年度的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9%,这个标准肯定是要比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要高出不少。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科长仝晶晶解释:“如果某退休人员今年1月退休,我们看退休条件,第一是累计缴费有没有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达到了再看实际缴费年限,这次文件规定不少于一个月,叫过渡,要看个人之前是否有实际缴费年限,如果交了一个月了,那么就认为这一条满足了。”问题十:不是南京本地人可以在南京办理医保吗 你好知道网友!不是南京人,可以再南京交纳社保,医保,等,一般由就业单位缴纳, 如果回答让你满意请采纳,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欢迎你继续追问,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