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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回避制度,厂长李某不任用朋友的女儿为出纳,这个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09:08
  • 提问者网友:最美的风景
  • 2021-03-16 17:27
由于回避制度,厂长李某不任用朋友的女儿为出纳,这个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3-16 18:55
不违反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近亲姻关系。
因此,朋友女儿不属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近亲姻关系。不需要回避。追问其实,我觉得应该不用回避。但我在做一套试题中,里面就要求回避,后面答案解析详细的说明了应该回避,所我就迷惑了追答书上有时也有印刷错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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