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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05年卷三第四题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9 03:20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03-28 02:23
司考05年卷三第四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3-28 03:21
4.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B.甲公司主张抵消,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消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消
【逐项解析】所谓债的抵销,是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数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的依据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即《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是被动债权。根据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只能作为被动债权主张抵销。因为对于自然债务而言,债权人无权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但是债务人自己履行是可以的,不会作为不当得利对待。结合本题交代信息,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5万货款已经到期,意思是乙建材商场的债权已到履行期;乙建材商场欠甲装修公司的装修费2万已过诉讼时效,意思是甲装修公司的债权已经过诉讼时效,乙建材商场的债务变为自然债务了。基于此,法定抵销的情形下,可以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的只能是乙建材商场,甲装修公司只能作为被动债权抵销。选项A、C、D的表述均错误。选项B的表述情形为意定抵销,当然是可以成立的,表述正确。
【答案】B参考资料:http://www.zhinanzhen.net/skbj/ShowArticle.asp?ArticleID=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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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3-28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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