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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算共有财产吗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12:10
  • 提问者网友:感性作祟
  • 2021-03-01 12:28
婚前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算共有财产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3-01 13:41
房产的取得是以产权证作为国家确权的标志,如果你结婚前买的房子办下了产权证并且是你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自己所有,因此,对于婚前取得的房屋财产而言,产权证上署谁的名字就显得非常重要. 但有一种情况是,一方确实是婚前交款购房,但是是在婚后才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书,算是婚前财产还是算婚后财产呢?虽然国家确权是婚后才进行的,但是,该房子产权的取得完全是一方婚前金钱价值的转换,购房合同.**等可以说明问题,因此应当认为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相关证据不充分,很容易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些人是在婚前用一方的或双方的积蓄交的首付款,婚后用一方的收入每月还月供,支出月供的一方便认为月供部分应属个人资产,实际上按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间所提的一切收入均属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无论归还银行按揭的钱是一方的收入还是双方的共同收入,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属于婚前财产。不过建议你保管好购房合同。因为如果最终只剩下房产证,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话,那你是无法证明是婚前财产的,那就只能按婚后财产对待了。既然是婚前财产,那转让当然不必征得你配偶的同意。但是,我觉得此事总是比较难办。比如以后你转让此房后,所得款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以后你又如何证明此钱是你卖房所得?你卖房时,对方如何相信你是婚前财产?所以如果可能,可以与你的配偶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签订个协议。如果是婚后办好房产证,不管有没有丈夫或妻子的名字 ,都是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就办好的,而只有一方的名字, 那另一方是没有共有权 ,如果有公证显示共有, 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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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01 14:30
如婚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这房子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你俩谁,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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