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下岗,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工作单位,2006年5月,原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速回原单位工作。
想问一下,原单位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的意思是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任意决定以下岗职工的去留问题?就好比想叫你上班就上班,想叫你下岗就下岗?
企业有没有权力随时要求下岗职工回原单位参加工作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20:10
- 提问者网友:富士山上尢
- 2021-04-04 03:2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4-04 04:36
当然没有权力,因为你离开那个公司已经成为即定事实,而且公司也没有继续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履行雇佣你的任何义务,从法律意义上讲你已经不是他们单位的职工,他们也没有权力要求你回原单位工作。
你对此可以置之不理。
你对此可以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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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4-04 07:34
没有这权利!!不合法的!!!你到律师那问问!!!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4-04 06:12
如果你的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或者工资还由他们那领,他就有权利要求你回去工作。
如果你有了新的工作单位,把原来的劳动关系转过来,就不用理会他们的通知了。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4-04 04:47
如果你的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他就有权利要求你回去工作。
如果你有了新的工作单位,把原来的劳动关系转过来,就不用理会他们的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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