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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条需要收回吗?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17:40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2-11 09:47
卖了一套房子43万8.之前买家交了3万8的定金,我给他打了个收条。今天买家把剩余的40万房款打给了我,房子也已经过户给他,之前给他打的收条我忘了收回,不知道不收回可以吗? 以为会不会造成什么麻烦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2-11 10:01
若买家把剩余的40万房款打给了你时,你出具的收据是收40万活着没出具收据,则定金收条不必收回。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2-11 12:26
定金收条肯定要收回的,这样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
  • 2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2-11 12:00
你收多少钱,打多少钱的收条是你已收到钱的凭据,你不能要回,你要他也不会给你,因他拿着你的收条才能证明他已交了钱给你,不然他怕你找他麻烦。钱已收,房子已过户,此事已了,
  • 3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2-11 11:11
需要收回,或者由对方出具一个定金已如何处理的说明。 因为,如果没有收回,如果以后出现纠纷,你有证明责任,否则很可能对你不利。根据举证责任的规定证明责任包括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这两层含义。前者是指对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应当由谁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又称形式上的证明责任、主观的证明责任、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待证事实的存在与否最终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又称为实质上的举证责任、客观的举证责任、说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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