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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个人名下有一套房产,且在贷款中(未还清)现在再买一套房子以女朋友的名义并加上我的名字,算首套吗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21:27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2-14 08:06
本人男,个人名下有一套房产,且在贷款中(未还清)现在再买一套房子以女朋友的名义并加上我的名字,算首套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2-14 09:41
你名下已经有了房产,在房管部门有登记,再买一套房子是你和你女人共有,只要有了你的名字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就算二套了!如果只写你女人名字,也要看你女人名下是否有房产以及是否有贷款买房记录,如果两样有一样满足,你怎么弄,都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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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2-14 12:20
一、房产设置抵押登记对法院房产分割的影响 因为夫妻离婚诉争的房屋设置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诉争房产的处理涉及第三方他项权利的保护,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同时,一般也会认定设置抵押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会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分别处理。当然,考虑到贷款抵押依附于房屋之上,法院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二、法院未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擅自将设置抵押房产变更权属,是否有违《物权法》第191条规定? 其实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妥。原因在于: 第一,夫妻之间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有别于市场上的房屋买卖,《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是对设置抵押房产买卖的限制; 第二,法院的做法并未增加抵押权人实现权利的风险。纵然法院在离婚判决中确定抵押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但该判决仅对夫妻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其效力不及于设置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法院亦未改变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期清偿债务,银行仍可依据抵押贷款合同向原夫妻双方追偿,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产实现债权。 三、房产分割后应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设置抵押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 2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2-14 10:48
由于你已经有一套房,如果购房时直接在房产证上写你和女友的名字,自然算是二套房。 如果你女友名下尚无房,建议直接以她的名义先购房及贷款,然后领结婚证,之后,可以申请动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共同还贷。 如因大部分费用是男方家庭出的,不放心的话,也可以购房后再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不过,届时发生一些费用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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