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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11 07:21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1-10 23:13
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1-10 23:55
只是过户的意愿不一样,一个是强制性的过户,一个是自愿性德过户,税费没有区别,交的多少取决您自己。
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产、车辆、记名有价证券等在买卖、继承或赠与时,依照法定手续更换物主姓名。
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1-11 01:35
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方法有二种:
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
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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