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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交通事故,多久时间调解?什么时候诉讼?

答案:6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18:44
  • 提问者网友:绫月
  • 2021-03-02 05:21
朋友发生交通事故,死一个 ,重伤一个,这个事情的处理程序时间表是怎么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3-02 06:28
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
  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调解如何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3-02 10:34
一般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该时效以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之时起计算,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是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双方同意法院即可进行调解。
  • 2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02 08:56
如你所说的法院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被告签收调解协议书之日起生效.
  • 3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3-02 08:40
重大交通事故,一个月,一年内起诉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后,确认一审结束后六个月内(从识别的时间中扣除),在调解结束后3个月内第二次是没有必要的程序,每个程序就可以了,但有没有保险公司参与基本不可行。病人。
  • 4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3-02 07:47
一个月内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出事故认定书后一年内起诉,二审3个月内审结,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一审6个月内审结(要扣除鉴定时间)重大交通事故,在各个程序都可以进行,但没有保险公司参与,基本不可行。耐心等待
  • 5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3-02 07:29
一死一重伤那就有可能是刑事案件了,你朋友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交警给定什么责任?你不说清楚没法回答,刑事案件和民事赔偿案件时间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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