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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继承财产赡养母亲

答案:6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23:37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4-07 13:36
爸妈离婚,父亲把他那半财产给哥哥,母亲像把她的一半给我,我能不能继承,如果继承了,是不是我哥就没有义务赡养母亲了,母亲是不是就由我来赡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末日狂欢
  • 2019-10-29 12:02
一,在继承法中,女儿和儿子都是老人的第一序位继承人,没有分别,赡养义务也是一样,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和老人生前的财产分配不挂钩。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尢
  • 2019-08-26 19:48
晕,只是离婚,又不是去世,为什么用到“继承”这个词呢? 是不是你父母赠与你们什么东西了?
  • 2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0-04-14 05:01
遗产继承和赡养义务,不是对应的。即使父母没有把遗产留给子女,那样子女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为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配偶是指登记的、子女(你和哥哥),平分。
  • 3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0-12-23 19:44

你也没赡养老人?相反老人把你养大嫁人,还要什么遗产?自己好意思?

按照法律意义上来讲,就算女儿赡养了,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是儿子,如果没有儿子,其次是女儿,配偶

  • 4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3-04 16:47
广东胡律师: 你和你哥继不继承你母亲的财产,在法律上你和你哥都有赡养你母亲的义务。
  • 5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19-12-11 05:49
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继承,你说的这是赠予,母亲有权处分她的财产,你也有权接受赠予。子女仍有义务赡养父母,你哥对你母亲、你对你父亲仍然有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此前也尽到了一定的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还没到不能挽回的地步,生前作出这样的赠予对亲情的伤害很大,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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