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经营的一个小旅行社,今年五月初的时候试图推出一批去欧洲的旅行团。因为没有出国手续的权限,转交福州的一家旅行社代理。在费用押金都提前交付的情况下,该福州旅行社竟然没有为我们团购买机票!!并且没有通知我们。在我方飞抵厦门3天后,才接到对方来电,说根本没有为我们order飞往欧洲的机票!! which means, 我们团队一共38名成员,飞往厦门,在厦门等待三天,以及之前已经办理好的欧洲的旅游签证,all for nothing! 这些可是高达10万RMB损失, 外加不可估算的名誉损失。对于我们这样的小旅行社来讲,这写损失简直可以说是毁灭性的!后来我方才得知,对方旅行社把我们预交的款项全部挪用购买某经理的私人住房!我们试图用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利。可是官司一拖就是一年!为什么中国老百姓打个小官司就这么困难啊??孰是孰非不是非常明显的吗
对不起更正一下,实际被滞留厦门人数为11人。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叫:福建海外金牌假期,在接收了我团款及押金二十多万之后,挪用了我方团款以为私用,造成我方经济损失高达九万余元。之后扣留我方护照,不予归还。我爸爸孑然一人留在福州与其交涉,只是试图拿回护照,该公司负责人居然闭门不见,电话关机。想到这些,身在异国读书的我,真是无尽心酸心疼!却爱莫能助。希望有什么有识之士,给予一些法律援助。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案件要拖一年才会受理?!
为什么普通老百姓子啊中国打官司这么难?
答案:5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2 01:29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4-11 18:4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4-11 19:33
哎,中国法律是为有钱有势有权的人服务的,象我们这种没权没势的只能成为法律执行的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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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4-11 21:46
权利的集中
- 2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4-11 21:02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只有出境游组团社才可以开展出境游得业务!你们家经营的小旅行社是不可以代办出境旅游的!超范围经营,首先你们已经违规了!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是目前福建省旅游局直属的唯一国有旅行社!在福建省市场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有什么必要挪用你几万块的团款?我做为福州旅游业界的从业人员,一直和海外有着很好的生意往来!他们家一直的商誉都是可以的!你这个事情的真相有所偏颇吧!本来这就是一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孰是孰非也不能你们一家之言来断定吧?
- 3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4-11 20:47
因现实还存在民主通道不畅、官官相护的现象,百姓举报无门,申冤无路,确实很难。但只要坚持不懈,真理在握,一定会有说理的地方,为你解决问题。
- 4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4-11 20:37
“福建海外金牌假期旅行社”就是个骗子,那个陈响更是个无赖,曾经不止一家被骗上当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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