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去提取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23:28
- 提问者网友:半生酒醒
- 2021-01-28 00:57
事业单位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去提取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1-28 01:4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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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鱼忧
- 2021-01-28 03:10
市领导批示:区(市)县 领导批示:回复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辞(离职)的,以单位主管的辞职批准文件为准。提取时需提供上述的辞职文件、身份证、《提取/转移申请表》(中心网站上下载,原单位盖章)到中心柜台受理。如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需做还清贷款或排除担保关系后方能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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