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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上没注明过户时间,我是买方,业主赎证出来后,我是否可以要求五月左右去输过户手续?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10:42
  • 提问者网友:浮克旳回音
  • 2021-01-02 18:08
2月13号签的买卖合同,合同上标注买主30天内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双方须于银行承诺贷款后30天内去管理局过户,不过业主去赎证,还没有去取消抵押。我老婆六月份要生产,五月底要回来,买这房子就是为了老婆回来有地方住的,看房和签合同时都和中介说明白的,签合同是也口头承诺五月底办理好手续交房子的,不过合同没写上。现在业主不同意五月底交房,一定要拿到银行尾款才交房,按现在的进度,五月底根本无法交房,到时我要租房,这损失是否业主赔偿(双方须于银行承诺贷款后30天内去管理局过户,超出约定时间,导致五月底无法办理完手续),找中介,中介说业主没违约,不需要承担负责,要求业主下周取消抵押后尽快交首付过户,我考虑到要租房子和老婆快生产,未来二三个月比较多事,要求过户时间押后到10月份,是否可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1-06 19:49
1、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上标注买主30天内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双方须于银行承诺贷款后30天内去管理局过户。
2、其他的,自行协商处理即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1-06 20:02
这个案件主要看买房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买家根据就不想买了,那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双方对合同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双方都没有违约,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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