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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9 14:50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7-29 06:33

2008年本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7级伤残。

单位已给办理工伤,支付了医药费。

但是只赔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赔付。

现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赔偿后

单位说:1、肇事者给与了2万元补偿费,说我以享受了工伤待遇,不能拿这钱。

2、说本人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享受。(本人与2006年解除的劳动关系,单位给与一次性安置。之后每年续签合同)。

请问我这个赔偿能不能申请回来?

还有没有其他说法?

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7-29 07:33
1、肇事者给与了2万元补偿费,这个与你享受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没有任何关系。两者不矛盾。

2、每年续签合同,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的确暂时不能支付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但是你这时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比如你单方提出辞职。


3,以上律师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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