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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代收代付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2 13:28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12-21 22:12
我是福建一家物业公司,本年7月份止共代收垃圾清运费100,000.元,双方立合同代收付手续费10%。目前清运部门领回清运费90,000.元。请问是不是对方要开100,000.元税务发票给物业,物业公司开10,000.元税务发票给对方。还是对方开税务发票90,000.元就行了,我认为对方开税务发票90,000.元,对方缴税有影响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12-21 23:49
对方要开100,000.元税务发票给物业,物业公司开10,000.元税务发票给对方。-------->是正确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12-22 00:38
如果你们是代收代付,比如电力公司实际收费10000度电,用户实际使用9000度电,剩余的1000度电就是物业自用的。或者,物业公司自用的也有电表,可以读数。因为从逻辑上来说是用户自用加物业自用加公用的等于电力公司收费数。 你的帐务处理没有什么问题,在用其他应付款(用户缴纳的电费)冲减其他应收款,再把物业公司自用的电从其他应收款转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这两个数应该是本月电力公司实际收费数。 因为月初预购电费比实际多,所以在其他应收款有余额。反映垫付的电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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