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签合同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们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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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7-30 14:51
- 提问者网友:世勋超人
- 2021-07-30 04:1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7-30 05:55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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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7-30 09:16
废话不多啊,不签合同你对他没有任何限制,他可以将你裁掉而不接受任何法律问题.找这样的工作必须要签定有效的合同才可以尽我们该出的力气
- 2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7-30 07:43
劳动者也须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5月1日实施后,某些劳动者由于误读,以至于出现劳动争议时,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一、 劳动者要积极主动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象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劳动者认为根据这一规定,尽量避免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就能够取得双倍的工资。但这种理解曲解了立法愿意。立法者制定此条的目的是要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以书面形式明确下来,在出现劳动争议时便于协调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实践当中,有一些劳动者就是因为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晰,在出现劳动争议时自身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是为了惩处其不法用工形式,劳动者不可以以此作为赚钱手段。事实上劳动者如果这么做可能失去更大利益。因为劳动合同中不仅规定内容,还会涉及到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条件、福利及社会保障等诸多权益,如果仅为获得双倍工资而不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可能要遭受更大利益损失。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在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飞行员离辞职风波中,双方签订的即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飞行员欲解除劳动合同时,遭遇了所属航空公司的高额索赔要求,此时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成了飞行员另谋高就的羁绊。 一些企业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限制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容易形成坐养懒人、庸人的机制,更有甚者说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使劳动关系又重新回到了“铁饭碗”时代,有劳动者盲目听信这种言论,轻信无固定期限合同对自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9条规定,即使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在工作中有过错或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同样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也给劳动者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流动,从上述飞行员遭遇的高额索赔案看,倘若飞行员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合同期满飞行员就能摆脱合同的约束,他们想要变换工作环境、寻求更高待遇的愿望也就不会那么难以达成了。如果不是后来的第三方愿意为飞行员承担巨额的赔偿金,相信这些飞行员就无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的想法就难以实现。因此,虽然无固定期限合同会带来相对稳定的工作,劳动者还是要仔细考虑后才可作出选择。 三、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一定会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只要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要获得经济补偿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无过错,也无其他法律规定须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或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会获得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实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是不少的,劳动者不要误以为只要解除劳动合同就会获得经济补偿。 四: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未及时为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合同期满)中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终止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合同法》并不是保护劳动者的“单边”法律。 某地法院受理了一起用人单位诉劳动者违约赔偿案。某物业公司电工崔某值班时间无故旷工,发生停电事故,导致物业公司被业主索赔50万元。物业公司认为,电工崔某的过错是公司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于是将崔某告上法庭,向其追偿想行赔付的50万元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虽然明确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但绝不是仅仅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它同样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违约的,一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先,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劳动者在履行合同时违反了相关约定的,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也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上述电工崔某违约被索赔的情形。这说明,劳动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不能只关注自身的权利或利益,还要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3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7-30 07:34
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4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7-30 07:29
有些公司不执行签合同,特别是小公司或都小厂,如果不签合同,到时关系于劳动之纠纷,就难与保障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不过也有一些虽然不签合同,但还是照样按时发薪,如果你厂一直都有签合同,就可以问人事或你的上级。尽量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5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7-30 07:21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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