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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我要辞职老板不肯批我怎么办?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18:07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4-23 13:37
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4-23 14:16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4-23 15:23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证据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4-23 15:01
竹子的答案:真下决心辞职情况是:1》老板不会不批。现在的辞职是家常便饭。每个老板都有充分的准备。若你表现不好,领导是巴不得你主动辞职,他可以减少费用。如你表现很好,一旦决心辞职,领导会事先做挽留你的工作,一旦领导明白无可挽留,很是无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随缘。领导都会想得开的。他会想办法与你沟通,沟通后你还是坚持走,他一定会让你走。因为他明白,留人留不住心,俗话说,和尚走了有道人,旧人离去有新人呀!2》不批也可以走。这是意外情况,万一有个别的领导不太明智,会以各种借口留人,即使这样,他也留不住。我们可以按自动辞职处理。我们礼貌一些把移交工作做好就可走人。等领导明白过来,再回头办一些必要的离职手续。3》会有一些经济小损失。公司辞你的职与自己主动辞职,有的单位会有一些规定,就是当月的工资支付问题,我认为真的想走,有些小小的损失也应自己承担。4>按公司的规定或合同办理。正常的情况公司都有签用工合同,都有关于辞职的规定,你完全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总之真想走,有的是办法。但是要明白:跳槽要代价,理当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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