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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答案:6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22:53
  • 提问者网友:嗝是迷路的屁
  • 2021-01-27 16:11
5.12上班,6.11公司说不做了,本来说每月28发工资,到现在也没发,成都的负责人说他出差,6.28才给总公司出勤表,我们问他好就发工资,他就说他只是一个执行者,这样找劳动局有用吗?
但总公司是广州的,我也没签劳动合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1-27 17:40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1-27 23:40
拖工资 欠工资 你耐我何?找劳动 拜监察 屁用都没!横批 一班饭桶 也可以换成 投诉没门。
  • 2楼网友:野慌
  • 2021-01-27 23:26
有用
  • 3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1-27 21:55
有用个屁,我的亲身经历,根本没用,让你填个表,然后就打发你走了,让你回家等着,可想而知,没有期限啊,国家太黑暗,这些公务员根本就不会管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没有地方可以伸张正义啊,只能忍啦
  • 4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1-27 20:50
当然有用了,劳动局就是保障我们打工一族合法权益的,去劳动局告他,最讨厌拖工资的了!!!
  • 5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1-27 19:10
一般找劳动监察还是有点用的。不过,注意一下,一般政府部门做事都是能推就推,能不处理就不处理。因此,如果打电话效果不好,就上门去;如果还不处理,该投诉就投诉,该坚持就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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