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到,公司不让走,我应该怎么办?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4 15:12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1-04 03:51
我在公司上班,合同期已到,合同期限是12月1日,到12月16日了我才辞职,可是公司说我没有提前一月以书面形式去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公司就不让我走,说我伟约,要负3000的伟约经,要不然就继续签合同.我想1月16日离开公司我可以拿到工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1-10 03:25
专业提示:
公司把“劳动合同终止”理解成“解除劳动合同”,是混淆概念。
你们是“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法应拿到工资等,违约金是无稽之谈。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合同期满叫“终止”)
公司把“劳动合同终止”理解成“解除劳动合同”,是混淆概念。
你们是“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法应拿到工资等,违约金是无稽之谈。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合同期满叫“终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1-10 06:16
你们公司忽悠你呢
你现在可以随时走 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合同期满至你跟单位解除用工关系时的工资。
- 2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1-10 05:05
合同期未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公司。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若公司是在你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提出违约金的,你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至于你辞职是否承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关键看你同单位订立合同时是如何约定的。若没有约定,就不用给原单位赔偿。
- 3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1-10 04:27
你是合同期届满,并且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已经法定解除。你已经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不用支付违约金!你们的合同已经法定解除了,就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和理由了。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