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产权确定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7 18:06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8-17 09:26
甲在2000年参照99房改方案购得公租房一套,当初户主为甲,乙为同住人.(户口当时就甲乙二人).2000年甲购得此房,产证名字就为甲一人.2005年甲将房产过户给乙,产证上就是乙一人名字.甲和丙为1985年再婚夫妻至今.现请问:在丙未知甲将房产过户给乙的情况下,丙能否审诉甲乙产权过户无效?丙作为夫妻能取得甲(此房)50%房产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8-17 09:40
从所提问题能够看出,甲乙可能为父子关系或父女关系。
甲与丙自1985年开始至今为夫妻,2000年所购得的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擅自处理房屋的行为侵犯了丙的权利。丙有足够的理由起诉甲乙,主张自己的权利。
不过,此案涉及家庭关系,建议谦让为本,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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