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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一死一伤 责任各半 伤者需要对死者赔偿么赔偿标准怎样?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9 15:20
  • 提问者网友:謫仙
  • 2021-07-28 16:34
交警以划分责任 责任各半 上伤者是否需要向死者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7-28 17:18
所有造成的损失,一人承担一半。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讼解决。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7-28 19:16
你好,双方需要按照规定互相赔偿对方费用,但是不能相互抵消。因为死者家属对你地人身损害赔偿关系中,死者家属是赔偿权利人,你是赔偿义务人;而你对死者地人身损害赔偿关系中,你是赔偿权利人,死者是赔偿义务人,因为死者已过世,所以以他的遗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不完全相同,所以不能相互抵消。你要赔偿对方地项目,楼上地已经说了很清楚,若你保了机动车强制险,则由保险公司先赔偿对方122000元,超出部分你承担一半,如果你没有保机动车强制险,那么对方损失在122000元范围内你要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才承担一半。同样,你可以向死者法定继承人就继承死者遗产范围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构成残疾地,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如果对方机动车保了强制险,你可以在122000元范围内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若对方没有保强制险,则由死者家属在遗产范围内承担122000元范围内地损失,超出部分由对方承担一半。
  • 2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7-28 18:33

需要赔偿,

在交强险理赔后的损失各承担对方的一半。

1、死亡、伤残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公式;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20年。 残疾赔偿金 公式: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20年X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 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一级 100% 二级 90%........十级 10%) 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赔偿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II-V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VI-X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医疗费 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处方、住院收据等有效单据相加计算(必须是治疗因侵害行为造成的外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开支)。 3、误工费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误工日期以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期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的时间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收入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一般应以正式的票据为凭据相加计算,并与前往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往返次数相一致。(交通工具一般应以当地普通交通工具为限,交通费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和护送人员的交通费用)。 6、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应当以住宿费收据为凭据相加计算(但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的,超过部分不予赔偿)。 7、住院伙食费 公式: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伙食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给予赔偿。 8、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应经治疗医院或法医鉴定,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可以营养费单据为凭予以适当赔偿。 9、残后医疗费。 按照医疗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结果或证明参考适当赔偿。 10、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 公式:当地的各地市(省直辖市)政府公布的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20年 残疾者实际抚养人以其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评定等级为I-V级的残者)前依靠其实示抚养而以没有其它生活来源,或虽有其它生活来源,但不足维持当地(县市区)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限。 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省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抚养人抚养五年。 11、丧葬费。 公式:丧葬费赔偿额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2、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 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 呈报省法院复核。 13、残疾辅助器械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4、伤残鉴定费 按实际支出。

  • 3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7-28 18:17
只道义上适当地给一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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