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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伤赔付计算法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14:35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3-20 00:16
重庆工伤赔付计算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3-20 01:36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
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按下列办法一次性计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一)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为基数计发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20个月,二级18个月,三级16个月,四级14个月。
(三)辅助器具配置费以一次性计发待遇时我市规定的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标准和使用年限,计算20年,但需扣除已配置年限;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去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
十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供养亲属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 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未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遗属,以18周岁作为失去供养条件,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标准计发;其他遗属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20 01:50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六级伤残的,你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你的14个月的工资,即14*月工资数。 二、另外,你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这两种补助金,只能在你离开所在单位时才能获得,是由单位给付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两种补助金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规定的。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南京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你和单位终止合同关系时的年龄差来计算。对于六级伤残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南京市的人均寿命是80岁,你与单位终止合同时的寿命是50岁,则80-50=30,然后30*1.2*2500得到的数额就是医疗补助金的数额.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以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为准。下面列举六级伤残不同年龄阶段的赔偿: 20-40周岁 20个月工资(20*2500) 40-50周岁 15个月工资(15*2500) 50-55周岁 10个月工资(10*2500) 55-60周岁 5个月工资(5*2500) 以上三种补助金就是你因为工伤所应该得到的。如果你在没有与单位解除合同期间因治疗、护理等费用,单位还是需要支付的。并且你如留职治病,工资是照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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