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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暑期打工,做了六天,现在有事必需走了!负责的说:必须做到十五天以上才有工资,这合法吗??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13:31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2-06 00:47
只说按时算,去拿工资时暑期做了六天临时工,负责的说要十五天以上才有工资!刚做时也没谈这些!合法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2-06 00:53
不合法,但是这种事很常见,一般都得不到结局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06 05:57
你如果没有合同还是算了,你一个人搞的过人家一个集体么?
  • 2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06 04:37
去的时候就有标明是临时工吗? 临时工不是天天结工资的吗?? 那应该是他不对吧.
  • 3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2-06 04:08
如果你们签了合约,合约上写的是必须做到十五天以上才有工钱,你又在之前同意了,那你现在就没有法子了。 如果没有你完全可以索回你应得的那份钱。 这属于非法拖欠工资,告他的话你可以得到双倍以上的工资补偿
  • 4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2-06 02:34
不合法,但看你的样子估计也没签什么合同或者协议之类的,告都不好告,找劳资从中协调,也要合同的。
  • 5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2-06 01:01
你好! 他们和劳动局有关系,最还要他们出面,不是保护劳苦大众的,要不就踢皮球。 法律是给劳苦大众规定的,你的工还会多给这种事情对于打工者来说很平常,特别是,学生,农民,你就是到劳动局去,没有后台的一切弱者。如果有关系或后台,劳动局也会给你脱,你就是到劳动局都白搭。劳动法并不是保护劳动者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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