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快捷达通信设备(东莞)有限公司特勤加正班工十一天如果辞快工能拿到多少钱?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03:55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2-05 23:21
快捷达通信设备(东莞)有限公司特勤加正班工十一天如果辞快工能拿到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2-06 00:39
垃圾快捷达 真tm垃圾 言而无信出尔反尔拖工资天天加班加到死 tm做得不好还被骂到死 艹tm烂厂人家开工厂你也跟着开 早日倒闭吧冚家铲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2-06 02:44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以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2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2-06 01:14
垃圾快捷达 真tm垃圾 言而无信出尔反尔拖工资天天加班加到死 tm做得不好还被骂到死 艹tm烂厂人家开工厂你也跟着开 早日倒闭吧冚家铲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