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律师您好:
我想请问下我申请离职用的是电子邮件,并且由署名,日期,还有项目经理的回复,但是那回复说让我做完3个月再走。我一个月后走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公司是否会冻结我的工资?我问文员怎么申请离职,她说只要给领导发电子邮件就可以
离职申请用电子邮件是否能够生效?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13:30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2-26 05:5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2-26 06:58
你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但通过发电子邮件形式是否能认定为书面形式存在争议,我认为可以认定,再说已得到了项目经理的回复。三十天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并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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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26 07:50
书面的意思当然是要书面.先不说是不是离职申请.退一步说你以后肯定要去办离职手续.所以你肯定会再去公司的.你发了电子邮件给公司领导,说明他已经知道了.你打电话跟他联系就行.只要同意你职.他会通知你去办离职手续的.结论:可以. 我以前辞职就是这样的.主要是打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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