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后在农村起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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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2 23:24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3-22 20:37
两个人结婚后在农村起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割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3-22 21:20
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以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至于如何分割,可以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由于农村宅基地房没有相应产权证,法律又规定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进行拍卖转让困难比较大,可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将房屋判归男方所有,再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至于如何分割,可以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由于农村宅基地房没有相应产权证,法律又规定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进行拍卖转让困难比较大,可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将房屋判归男方所有,再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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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3-22 22:28
不排除产权人擅自处分该房产的风险,无论是否进行公证,房产属于房产证上的一方所有,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或者夫妻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但是不能享有房产的权利,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购买该房,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该协议只是在夫妻之间有效,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返还对方出资即可,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另一方列为房产共有人,建议婚后尽快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还是办理房产变更是最稳妥的方法结婚前共同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是一方的名字,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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