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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登记有个人联系方式么?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00:29
  • 提问者网友:锁深秋
  • 2021-04-29 23:41
我是以前的号码..现在换号码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尢
  • 2021-04-30 00:07

没有个人联系方式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


办理时间:10 — 25日


办理组号:①、②、③(以①组号为主)


内 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性质等关键信息的变更。


必备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变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


(3)《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表七)》(变更较大的填写)


办理流程:1、申请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和有关身份证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即予办理。携带证明材料不足的,业务人员一次告知应补足的材料;无法全面提供的,不予更改。


2、个人参保信息出错原因包括:(1)单位错报;(2)社保部门错录;(3)一人多证、公安部门变更(主要是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根据出错原因不同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证明内容,身份证号码、姓名出错详细材料要求参照《身份证号码、姓名纠错必备材料》。


3、业务人员根据证明材料仍不能确定是否更改的,报组长申请处务会讨论后决定。


4、变更应由单位专管员或本人办理,如由他人代办需提供单位证明及信息变更人员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应查看原件。




五、个人名义参保


办理时间:10 — 25日


办理组号:①


内 容:原省本级单位参保人员转由以个人名义参保。


必备材料:(1)参保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参保变更登记表(表六)》


办理流程:1、曾经在省本级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期间,可在省本级继续以个人名义参保。从未在省本级参保,首次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按户籍所在市县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


2、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清晰的表六(在备注栏亲笔签名或代办人签名),在金保咨询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单》后,到①组申请以个人名义参保。


3、参保人原所在单位未办理该人员停保的,应先由原单位办理该人员停保再申请以个人名义参保。


4、工作人员办理完毕在“个人库”参保处理后,参保人再到地税社保费征稽局申请办理缴费事宜。



六、单位分立、合并、变更、注(撤)销


办理时间:1 — 8日(逢8日为周日顺延1天)


办理组号:①、②、③


内 容:单位因分立、合并、体制变更、注销等原因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或参保单位、人员的调整,具体划分为合并、分立注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破产(关闭)、批准或宣告终止、迁往外省市及其他原因的终止参保。


必备材料:(1)单位、人员合并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主管单位)


单位、人员分立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或主管单位)


单位注销执照、吊销执照、破产(关闭)证明材料


单位批准或宣告终止证明材料


(2)《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五)(一式两份)。


(3)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单位体制调整的事项出具以上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单位到我处领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五),如实填写。


2、办理注销、撤销的,应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地税社保费征稽局办理缴费情况审核,由征稽局在表五上出具缴费审核结果,确定已无欠费方可办理注销或撤销手续。


3、携带表五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我处办理相应的分立、合并、变更、注(撤)销手续。





身份证号码、姓名纠错必备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出错,出入较大,除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表七),还应区分出错原因,由单位和个人出具纠错必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证参保者不予办理办更。


(一)单位填报错误(笔误、与他人混淆);


(二)一人多证、公安部门改号(重号更改、迁移变更);


(三)社保部门错误录入。


相应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如下表所列(标“●”的为必备材料;标“○”的为替代性材料或补充性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适用情况


(一)


(二)


(三)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户籍证明





3


发证公安机关证明





4


出错情况证明(单位)





5


情况属实保证(单位法定代表人)





6


出错情况说明(当时经办人员)





7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


当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重名、混淆人员身份证明





11


当时参保申报表(地税)





12


历史花名册或缴费卡(社保)





13


参保人员情况表或人员增减表(社保)





14


人事档案





15


其证明材料






说 明


1、身份证自动升位,或者错误较小并可以明确判断是笔误的,可简化上述材料要求,办理纠错。


2、填有“●”的为必备材料,填有“○”的为替代性材料或补充性材料。


3、必备证明材料的内容因出错具体原因有不同要求:


(1)发证公安机关证明(材料3)


情况(一):证明“辖区内居民某某,身份证号码***************,未发生变更,特此证明”。或者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后,由户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情况属实”。


情况(二):证明“辖区内居民某某,原第一代身份证号码***************,(因某某原因改号),与某某,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特此证明”。 或者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后,由户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情况属实”。


(2)出错情况证明(材料6)——以身份证纠错为例,证明“我单位职工某某,因某原因,误将身份证号码登记成为***************,此名字职工在我单位只有一人,确保无人同名,现请求更改为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纠错参照上述格式。


(3)法定代表人证实(材料5)和身份的证明材料(材料7)——法定代表人在单位证明空白处签署“情况属实”并亲笔签名、落款日期;其身份证明材料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上级机构任命文件。


(4)重名、混淆人员身份证明(材料10)——身份证出错原因是错用其他同名身份证号码的,或者混淆他人姓名的,必须提供被混淆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仍不足说明问题的,可要求提取被混淆人员的人事档案等其他材料复核。


(5)要求提供当时参保申报表(材料11)、历史花名册或缴费卡(材料11)、参保人员情况表或人员增减表(材料13)的情况是针对社保部门录入错误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地税负责征收申报(2000年11月)后出错的用材料11;在地税负责征收申报前出错的单位提供材料12或由社保工作人员核查存档的材料。2008年11月份以后出错的由单位提供材料13或社保工作人员核查存档的材料。


(6)当上列材料仍不足以证明时,可要求提供出错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14)或其他证明材料(材料15)。


4、具备以上材料仍难以判断的,必须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表七)报处领导审核或处务会讨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4-3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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