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洞改成房子,给不给办房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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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6 09:34
- 提问者网友:骑士
- 2021-04-05 20:27
大门洞改成房子,给不给办房照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煞尾
- 2021-04-05 21:43
如果没有正规的准建证和建房手续的话,是办理不出来房产证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4-05 23:12
买下房子却不去办理过户手续,难道是想炒房转手时省下点费用?不然,我还真想不出这样做的理由,有百害而无一利!
即使不是官方推荐的购房示范合同,但只要符合购房合同的各项要件,该合同就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交易中心应该据此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国家并不强制要求提供官方推荐版的购房合同。(但这个最基本的概念,有时候连交易中心办手续的那些丫都还不理解;非得先给他们上半天课。中国公务员的素质...)
你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购房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肯定是会支持你的诉请。(前提是,事实就如你上述的这么简单,其中没有任何其他周折)。
以上分析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或者对方胆子还是比较小,看到你认真追究就畏缩了。但社会非常复杂,所以有时候光有道理是不行的。
要知道你现在最不利的就是,产证还没过户。这就意味着,从法律上来说,3年前你取得的,只是债权而非产权;对方目前仍旧持有着产权。而产权是大于债权的。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对方处在非常主动的地位,现在随时可将房产转售他人并成功办理过户手续;最多他将你原来的购房款+3年来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赔偿给你,他还可以赚不少。而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因为,一旦过户给了别人,只要他们不是恶意串通的(即使恶意串通,但你要在法庭上成功举证,也相当困难的),就属于法律上的“善意取得”,就没法变更既成状况的。
你现在能做的是:
1)就他提出的1万元讨价还价,适当补偿下别人的心理,毕竟3年来房价涨了这么多,别人有失落感也是人之常情。要知道,打官司虽然是文明的解决之道,但周期实在太长、花费的精力非常多,常常是得不偿失的。况且,在判决生效前,对方随时可将该房再转售他人,容易生出新的变故,会更麻烦。
2)或者凭你手上的购房合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单方申请“预告登记”。这样,在你撤销该预告登记前,对方也无法将此房转售他人。然后你就走法院的程序,时间拖得再久也不用担心有变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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