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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总价法和净价法编制会计分录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7 17:19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4-26 23:44
运用总价法和净价法编制会计分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路难
  • 2021-04-27 01:13
现在一般有现金折扣的时候 是不用净价法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您所提的问题:
  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专用发票,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为了鼓励购货方早日还款.开具了如下的条件:10天之内还款优惠2%,20天之内还款优惠1%,30天内还款全额付款.
  购买方在10天内归还了货款并可以享受2%的优惠.
  这里我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国对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只允许采用总价法,而不允许采用净价法来核算.
  当采用总价示来核算时:
  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
  如果贵公司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的话则要采用"应交税费"这个一级科目来核算.
  当购买方在10天内还款时则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466万
  财务费用0.234万
  贷:应收账款11.7万
  如果采用净价法来核算时需要说明的是购销双方如果事先约定好10天之内付款的话,那么则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1.46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9.8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66万
  当购货方在10天之内付款时则:借:银行存款11.466万
  贷:应收账款11.466万
  关于净价法之所以在我国不太适用的原因是首先这种核算方法需要企业之间的信用度非常用的良好.但是我国目前企业之间的信用度还没有达到如此程度.所以不太适用.其次在核算时的增值税的处理也是一个问题.因为我国的企业在赊销时无法准确判断购买方是否会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款.所以增值税就无法按约定的扣除比例来扣除.另外税务机关也不会同意这种事先扣除的做法.这样会无形之中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所以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现金折扣只允许采用总价法来核算.同时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中也都规定采用总价法来核算.所以我国不允许采用总价法的核算.
  另外商业折扣的话,直接减去金额,不需要会计分录。。现金折扣是财务费用
  对于退货 直接相反分录(蓝字) 或者 相同分录(红字)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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