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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内,被人认取掉4000元,警察说这属不于刑事案件,不立案,不能刑侦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20:27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3-20 22:32
请问真的有这条法律吗?关于区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具体条文是哪一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3-20 23:41
信用卡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遗失在ATM机内被他人拾得后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根据最高检与公安部《部分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二)》只有达到5000元以上才可以立为信用卡诈骗犯罪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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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3-21 03:10
要看在那个地方的:
  • 2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3-21 01:43
按照过去案例,你说的情况应以盗窃案立案,数额已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被人取掉可以理解为:取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
  • 3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3-21 00:32
一个月,各家银行时间不定,以一个月居多。也有一个星期的,建议本人迅速带身份证去掉进去的网点领卡,时间长了要剪角作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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