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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追缴问题,请朋友帮助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07:35
  • 提问者网友:椧運幽默
  • 2021-03-19 23:12
入职27个月,有完整的劳动合同,工资台账(银行章),身份证明,离职文件等,已经投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题如下
1.已经三个月了,公司还是没有给补交,我该怎么办
2。公积金中心想让我和公司调解,我没有同意,公积金办理人员告知,4月3日可能给他出处罚通知,但是出了处罚通知,他们就不管了,罚到的钱上缴国库了,没有我的,我如何要来应该给我补交的,程序怎么走,是公积金中心给我一份东西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公积金中心去申请强制执行。大概要多久
3.近期又发现公司社保按照最低基数给我上的,我打算去仲裁告他,这个能和公积金同时进行吗
4.如果单位就是死活不交,我有什么方法能强制执行吗。
5,。从公积金中心下达处罚决定到单位给我补交,这个时间大概要多久
6.公司应给我补交28000,如果罚款大概要罚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3-20 00:44
建议你找个律师咨询下。
走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不交,劳动仲裁可发强制令。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3-20 01:02
简单来说就是追缴是之前应缴不缴的,个人对单位的追缴。补缴就是应缴,但是忘记缴纳的,有遗漏的,补上。性质不同,具体如下: 公积金追缴: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人民政府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积金从缴存、提取、保值、增值、监督、处罚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国家已将处罚的职能授予管理中心,该中心是行使处罚权的惟一单位。如果管理中心不依法责令单位缴纳,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而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其法定管理权属为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你可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调查属实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用人单位提出限期缴纳通知书。如还不缴纳,依法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公积金补缴,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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