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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建议提高贪污受贿罪起刑点,你如何看待?

答案:7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30 18:18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7-30 09:54
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日前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他认为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仍沿用1997年的5000元起刑点已不合时宜。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7-30 11:09

乱世用重典!不用重刑,不足以让国人明白法律的威严,无敬畏之心则恶行丛生!!


贪污1万,处刑1年,以此累加,超过20万,无期;贪污超过50万,杀无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7-30 16:39

是该该改了。这样很好

  • 2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7-30 15:34
应该是超过一万元就死刑。
  • 3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7-30 14:05

无所谓

  • 4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7-30 13:44

降低或者提高都没什么意义,贪污体制决定了贪污受贿,培养着贪污受贿,养育着贪污受贿,或者本来就是为了贪污受贿而建立的体制,惩罚只是摆个样子或者清除个别人的方式,蒙老百姓而已.

  • 5楼网友:狂恋
  • 2021-07-30 13:31
努力配合警察是每个工民的职责,包括你在内
  • 6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7-30 11:53
提高起刑点,只会纵容贪污受贿。应学习新加坡经验,对贪污受贿实行零容忍,只要是贪污受贿,钱再少都要严格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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