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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公务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给什么处分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23:57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1-03 06:16
搞不懂公务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给什么处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1-03 06:25
1、国家工作人员,不仅仅是公务员,都受法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约束。
2、可以参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2)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3、《刑法》第九十三条 
(1)【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1-03 07:56
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不仅仅是公务员,还有可能是国有企业里面的。 可以参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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