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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许经营中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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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1 20:59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1-31 01:03
在特许经营中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1-31 01:11
一是有关特许者的资格和资质。包括:1.特许者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经营者的资格。2.特许者是否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定期限的良好经营业绩。3.特许方是否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4.特许方是否具备向受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
二是有关特许总部、特许权及其他受许人的充分信息。包括:1.特许方经营基本情况。2.已有受许者的经营业绩。3.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数额及收取方式。4.提供各种物品或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
三是有关组合知识产权的权利状态情况。包括:1.专利权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及剩余有效时间。2.商业秘密有无泄露及泄露的可能。3.有关知识产权是否被诉侵权或者正在诉别人侵权。4.有关知识产权有否经有关机构或部门进行评估并备案,评估价值是否与双方合同商定价值基本相符。
由于特许经营所披露的信息与双方权利义务承担密切相关,因此,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与披露的信息相一致,如果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这种不一致是经过双方充分磋商同意或者情势变更必须改变的之外,原则上应以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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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1-31 01:54
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客观要求,也是特许人先合同义务的一个重要体现。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作了修订。 披露范围进一步扩大。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特许人披露信息涉及的关联方,不仅包括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还包括特许人的自然人股东。 披露内容发生改变。根据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5 条,披露内容主要发生以下变化:(1)特许人或其关联方2年内的破产或申请破产的情况;(2)经营资源的所有者是特许人关联方的,应当披露授权内容;(3)为被特许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4)对被特许人经营指导的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5)现有被特许人的经营状况;(6)特许人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7)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以30万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情况。 如果特许人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特许经营合同效力如何?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特许人隐瞒影响特许经营合同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信息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被特许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作为平衡机制,被特许人具有保守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根据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7 条,被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因合同关系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即使未订立合同终止后的保密协议,也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否则,给特许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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