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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没有伤残 住院20天出院就上班误工费怎么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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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8 20:19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01-28 10:31
但是伤残鉴定书上面要我赔90天的误工费 30天的护理费 合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1-28 11: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 B
  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A的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才能成立;如果B≥A,则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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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1-28 17:04
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可以根据其年龄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0年。但是你必须提出证据,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 如果对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异议,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证明误工及护理期限没有伤残鉴定书认定的那么久。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
  • 2楼网友:雾月
  • 2021-01-28 15:31
如果没有损失工资就不用赔误工费。
  • 3楼网友:duile
  • 2021-01-28 14:02
不构成伤残,误工费只应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 4楼网友:一秋
  • 2021-01-28 12:44
有的。问肇事者要。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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