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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被没收,开发商是否应该开具发票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8 09:55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03-07 23:22
向一家开发商购买住房,交了定金5万,后因本人原因购房未成定金被没收,请问交的5万定金开发商是否应该开具发票?如应开具,应开什么发票?依据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3-08 00:16
不合理,法律规定任何消费都必须给予发票,如果开发商拒绝开发票属开发商违法,可以申请双倍退还定金,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3-08 00:34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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