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赔偿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17:37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03-16 11:40
你好,有人半夜恶意毁坏我朋友家里的财产,并且造成人身伤害,丢掉工作,朋友已经报案,被告人已经被批捕。目前,案子已经送到检查院,现在还没有找到律师,如果不找律师,当事人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关于财产的损失,以及误工的补偿有什么法律依据?我朋友是一头的雾水,不知道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3-16 12:24
到法院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张你们的损失。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16 12:59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1、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及犯罪分子均未被发觉,因其自首才得以顺利侦破该案的,轻处40%;
2、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第三十一条 【缓刑适用规则】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已落实考察、帮教措施的,可以适用缓刑。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