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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我未休年假公司不按劳动法3倍赔付,公司说公司有自己法务部门对劳动法的理解.我该如何维权?

答案:7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9 20:21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3-19 17:32
离职后,我未休年假公司不按劳动法3倍赔付,公司说公司有自己法务部门对劳动法的理解.我该如何维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3-19 18:32
1、因年休假工资报酬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实际未休年休假工资应该为2倍;
2、如果离职后,公司连2倍的工资都没有支付,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举例:黄先生于某公司工作年限累计已满11年(月工资6800元),按规定他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2014年11月底,黄先生从该公司离职,公司因业务忙无法安排年休假,可以折算工资,计算方式为:黄先生当年度在本单位的工作天数334天÷365天)×10=9.2天,根据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黄先生可以享受9天的年休假。因年休假工资报酬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计算出林先生应得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是:(6800/21.75)元/天×9天×2倍=5634元。
4、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3-19 23:10
你有证据证明你曾经提出要休年休假,而没有得到允许的话,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年休假的工资。
  • 2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3-19 22:05
要是在公司和领导相处比较融洽就算了,劳资都是双方约定好的,这样做有点没人情味。要是公司对你不敬,就去所在地的劳动局找投诉,劳动局肯定会受理的。
  • 3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3-19 21:51
这个问题法律上的规定很明确的,你只需要向劳动部门投诉就可以的。
  • 4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3-19 19:42
必须支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去仲裁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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